A公司将三批货物依次交付至B公司指定的蒙巴萨港,并通过银行托收将第一批货物的全套正本单据交付给B公司指定的乌干达银行。但是,当A公司通过中国信用保险提供的方式与b公司联系时,B公司报告说,它尚未与A公司签订合同。乌干达注册的中介机构通过伪造文件、签名和员工身份,利用知名度和信息以乌干达、肯尼亚或国外知名公司的名义签署虚假合同,实施欺诈。
为什么外贸公司那么多骗子
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还不够健全,很多掌权领导利用手里的权利,通过一系列关系,建立一些骗人的贸易公司。1.外贸诈骗屡禁不止,不是我们太年轻,而是骗子的套路太深。通常,他们会建立一个看似无形的虚拟公司,然后与你签订销售合同,购买你的商品,并在商品到达时按月付款。对于以前的小额交易,他们及时付款。别担心。这只是一个骗局来赢得你的信任。他们通常在最后一批货之后消失,或者他们接受一小笔存款,然后消失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
2.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初,不是立即使用空白支票,而是先处理少量现金,以赢得你的信任,等待你对他完全信任,他说,你想要的是什么,越大,货物越多,现金就不方便了,希望通过支票,最终拿到很多货物后,空白支票,在到期日之前,支票上有欺诈行为。
3.有这样一个案例,国内A公司与肯尼亚B公司签订农药产品销售合同,并指定中国信用保险作为担保。A公司将三批货物依次交付至B公司指定的蒙巴萨港,并通过银行托收将第一批货物的全套正本单据交付给B公司指定的乌干达银行。但当付款到期时,B公司既没有付款也没有提货。因此,A公司要求另一家银行通过提示行退回全套单据,但另一家银行退回的提单是彩色打印的副本,而不是原始提单。但是,当A公司通过中国信用保险提供的方式与b公司联系时,B公司报告说,它尚未与A公司签订合同。因此,A公司认定有人冒充B公司,并与他们签订了合同。乌干达注册的中介机构通过伪造文件、签名和员工身份,利用知名度和信息以乌干达、肯尼亚或国外知名公司的名义签署虚假合同,实施欺诈。
拓展资料:如果不幸被骗,当案件发生后,应当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及时维护其权益,如向中国国际刑警组织报告,并派人到货物所在地办理货物的返还或转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向主管部门和使馆经济商务处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