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接受代理进出口委托时,必须严格审查委托人和外商的资信。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更有甚者,开证行一方面通知受益人单据不符点、申请人拒付等信息的同时,一方面在申请人未履行承兑或付款的情况下即放单给申请人,使受益人货、款两空。从上面的分析也可看出,有意欺诈的“客户”一定要找到一家愿意违背银行操守的银行来合作实施诈骗。
外贸公司的常见陷阱
外贸公司应警惕信用证“陷阱”外贸公司在代理进出口贸易时应该多加注意,尽量预防信用证“陷阱”,防范可能出现的信用证诈骗。
1、外贸公司要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外贸公司接受代理进出口委托时,必须严格审查委托人和外商的资信。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来接触和全面了解客户,摸清对方真实背景及信誉度,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
2、严格审查信用证的内容。坚决不接受无法或难以执行的“软条款”,否则,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外商的手中了。同时,外贸公司在与外商签约时,应平等、合理、谨慎地确立合同条款,如“预付履约金、质保金、佣金和中介费”等条款要严加审查和判断,以免误中圈套。
3、在开出信用证时,应视外贸背景、对方商业信誉等具体情况。充分估计到贸易风险程度而收取相应的信用证保证金,信用证也应是远期或可撤消信用证为妥,以降低贸易风险。
4、付款方式尽量做到每单及时结清,避免“一单压一单”。(即在第二批货物到货时,才付第一批的货款付款),否则容易出现经济纠纷和其他意外情况。
5、外贸公司在开证、报关、提货、发货等环节上要严格把关。不能“只管开证和收取代理费”,对其他环节不闻不问。特别要注意在信用证随单据的流转中可能会出现的漏洞,克服“正本提单在手,万事大吉”的麻痹思想。
6、外贸公司在对外贸易中,对本公司业务员要严格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什么是外贸中的信用证诈骗,最好有例子
一般是指开证申请人和开证银行勾结采用欺诈的手段骗取受益人的货物。比如:
受益人按照信用证要求完成装船、出运、交单,履行了自己在本交易中的义务。
开证行收到全套正本单据后通过受益人的议付行(如果有)或直接通知受益人单据存在不符点,申请人拒付。当受益人得到该通知后和申请人(也就是“客户”)联系,要求其接受不符点单据,正常付款的时候,“客户”会以种种理由(例如当地市场波动,价格下调,其他竞争对手打压等等子虚乌有的说辞)来要求受益人大幅降低产品价格。
更有甚者,开证行一方面通知受益人单据不符点、申请人拒付等信息的同时,一方面在申请人未履行承兑或付款的情况下即放单给申请人,使受益人货、款两空。
其实,信用证这种付款方式是建立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的,所以,开证银行的排名情况、资信情况尤为重要。从上面的分析也可看出,有意欺诈的“客户”一定要找到一家愿意违背银行操守的银行来合作实施诈骗。所以,作为出口方应该在注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开证银行的评估。以防止受欺诈。
另外,目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是规避以上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