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外贸新闻大全

跨国贸易(国际贸易的基本类型和特征是什么)

时间:2024-10-2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外贸新闻大全 文档下载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特征内部交易的特征是内部商品调拨,这也是转移定价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运作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际贸易,其核心特点有两个:实行计划性管理。

什么是跨国公司内部贸易

是指一家跨国公司内部的产品,原材料,技术与服务在国际间流动,这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以及国外子公司之间在产品,技术,服务方面的交易活动.据统计,上世纪70年代,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仅占世界贸易的20%,80~90年代升至40%,而目前世界贸易总量的近80%为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绕过高成本的外部市场在公司内部进行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如果外部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就没有必要采取公司内部贸易形式,因为公司内贸易并无任何优势可言.但由于外部市场的木完全性,包括政府对贸易的干预和限制,市场信息交流的不完全,缺乏合理的资产和技术定价机制等等,都会导致市场联系的时滞,中间产品供应不稳定等一系列结果。
因此,通过传统的外部市场进行交易会引致许多附加成本,在知识资产市场上一般来说,卖方比买方拥有更多的信息,买方在持有和使用诸如专利技术等知识资产之前,无法对知识产品的性质,特点和先进程度作全面了解,也无法确定判断它的价值.此外,知识产品对垄断经营具有决定意义,卖方必须防止买方购买知识资产之后发展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往往有控制技术优势的想法.通过内部贸易,跨国公司可防止公司技术和知识优势的流失.在跨国公司的生产过程中,有些中间投入是高度特定的.这些中间产品在质量,性能或规格上都有特殊的要求,外部市场一般难以提供,而且在价格和供应量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只有把这类产品的生产纳入整个跨国公司的生产体系,才能确保中间产品的供应,直接利用生产技术和销售技术上的优势,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生产过程的继续.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形成原因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指一家跨国公司内部的产品、原材料、技术与服务在国际间流动,这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以及国外子公司之间在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交易活动。跨国公司内部交易在交易方式和交易动机上,与正常的国际贸易交换大相径庭。公司内部交易的利益原则,即获利动机并不一定是以一次性交易为基础,而往往以综合交易为基础。交易价格不是由国际市场供需关系所决定的,而是由公司内部自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跨国公司内部交易是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形式,是把世界市场通过企业跨国化的组织机构内部化了,可以说公司内部市场是一种理想的真正的国际一体化市场。
1.内部贸易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必然结果跨国公司是19世纪60、70年代产生的一种以全球市场为经营目标的企业形态,近几十年来跨国经营活动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它们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也在日益加强。统计数字表明,1971年用于贸易并在生产国以外消耗的石油的国际贸易有90%的份额是由约15家大跨国公司所控制, 1986年日本来自亚洲的进口物品有75%左右由日本海外公司所提供,1988年美国进口货物的53%是通过其跨国公司的附属公司进行的,进入20世纪 90年代跨国经营企业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已经超过了70%。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跨国公司的兴起从根本上说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即为了追求高额利润。
2.内部贸易是技术进步和国际分工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技术进步和国际分工的发展使传统的公司间分工相当大的部分转化为公司内部分工,在公司的内部分工中,传统的水平分工也逐步让位于垂直分工,其结果必然使公司内部的贸易量大大增长。在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生产过程中,通过前向一体化的分支企业的生产或通过水平一体化的分支企业的调剂,企业跨国经营的稳定性就有了坚实的内部保障。贸易内部化可以防止技术优势的扩散,有助于公司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和竞争能力,实现全球利益的最大化。对技术的垄断是跨国公司的特有优势,也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的技术产品在公司外部交易中,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摹仿而蒙受损失,内部贸易就可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约翰逊 (H.G.Johnson)于1968年在其《比较成本与发展中的世界经济之商业政策理论》、1970年《国际公司的效率与福利含义》1975年《技术与经济独立》等论文中指出,制造简单的产品只需简单的技术和知识,且易于袭用仿制;制造复杂的产品需要复杂的技术知识,且难于摹仿与复制。跨国公司的优势在于始终把握新知识,并在其公司内部转让,以确保跨国经营的优势。
3.内部贸易是跨国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公司内部贸易可以大幅度减少通过外部市场交易所付的费用,节约交易成本,增加利润。使用外部市场是必须付出成本代价的,构成外部市场交易成本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买卖双方为寻求和达成有利的价格所花费的时间和费用,其次还包括国际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以及交易行为本身的履约风险所构成的风险成本。在内部贸易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同为一个统一经济利益主体即跨国经营企业整体中的一个内部成员,因而上述外部市场交易所特有的成本的支出就得以从中避免,而成本付出的节省便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一条。内部贸易还可以降低外部市场造成的经营不确定风险。由于完全受市场自发力量的支配,企业经营活动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即投入供应数量不确定,投入供应质量不确定,投入供应价格不确定,不同生产工序和零部件分别由独立企业承担,这在协调上又有可能产生问题,公司内部贸易可以大大降低上述的各种经营不确定性,实行合理计划,科学地安排经营活动。此外内部贸易可以充分利用转移定价攫取高额利润。
4.内部贸易是解决跨国公司内部各利益中心之间矛盾的产物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关系一般由股权份额决定:(1)完全控股的关系;(2)大份额控股的关系;(3)小份额控股的关系。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控股程度有所不同,它们经济利益统一程度往往就不一致。因此在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换过程中,就不能以利益的完全一致性为基础进行无偿调拨,而必须采取贸易的形式,通过内部市场机制满足各方的经济利益,以解决内部经济利益的矛盾。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特征
内部交易的特征是内部商品调拨,这也是转移定价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在内部交易中,商品所有权只是在企业内部各系统之间移动。从企业整体角度看,商品的价格并不重要。由于转移定价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市场供求的影响,而是根据子公司所在国的具体情况和母公司在全球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需要而人为制定的。
所以,转移定价就不仅成为企业内部交易和偿付的方法,而且成为企业调节内部经济关系,避开公开市场缺陷,扩大企业总体利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手段。实际上转移价格策略只是跨国公司内部的一种会计手段,其目的在于使整个公司的长期利益极大化。一个跨国公司由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子公司和附属机构构成内部交易体系,将公开市场上的交易转化为公司内部交易,就可以避免由于各国环境的差异,造成企业面临不完全竞争或有缺陷公开市场而难以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实现其全球利益最大化的情况。内部交易和转移定价为跨国公司克服贸易障碍,减轻税收负担,降低交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合法的有效手段,使跨国公司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运作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际贸易,其核心特点有两个:
(1)实行计划性管理。公司内部贸易的计划性主要是指内部贸易的商品数量、商品结构以及地理流向等要受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计划、生产投资计划、市场营销计划和利润分配计划的控制和调节。跨国公司实施内部贸易计划管理的目的是,调节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在激烈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2)实行转移价格。实行转移价格有助于克服公司内部分工的统一性与各部门利益不一致性的矛盾。海外子公司采取的是多样化股权形式,使得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利益的差异性必然导致跨国公司的总体利益与各子公司的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跨国公司实行转移价格是克服这一矛盾的有效方法。转移价格使整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全球战略目标指导下实现内部交换,并在协调的基础上使各自的利益得到满足。以上两个特点决定了跨国公司内部贸易运作的核心是投资决策和转移价格的制定。

内部贸易在跨国公司的作用
第一,在结构调整方面,内部贸易促进了国际分工和技术进步。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开辟了全球范围内一体化生产的可能性,促进和健全了公司内部网络的形成,即把生产加工的不同阶段分设在不同国家,或者由各子公司专门生产整个生产线的某种特定部件,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率,并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同时,内部技术贸易还促进了跨国公司根据不同东道国在人才、科技实力以及科研基础设施上的比较优势,在全球范围内有组织地安排科研机构,推动技术创新,保持跨国公司的竞争力。据估计,目前跨国公司垄断了世界上70%的技术转让和80%的新技术工艺。
第二,在要素配制方面,内部贸易可以充分利用转移定价攫取高额利润和规避风险。内部贸易的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根据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由公司上层人士制定的,通过转移高价和转移低价使整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全球战略目标指导下实现内部交换,在协调的基础上使各自的利益得到满足,并可减轻税负,实现内部资金配置,逃避东道国的价格控制,避免外汇汇率风险和东道国的外汇管制。例如,当跨国公司子公司所在国的外汇管制和利润汇出限制严、营业利润抽税高时,母公司就抬高供应给子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和劳务价格,使子公司生产成本增加,盈利减少,从而少纳税;当子公司产品面临当地产品竞争时,母公司可以大幅度降低转移价格,从而降低子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加强其竞争能力,以掠夺性价格打垮竞争对手,操纵和垄断当地市场,然后再提高价格;当所在国货币将要贬值时,母公司就可以利用转移价格将子公司的利润和现金尽快汇出去;当子公司所在国货币坚挺时,母公司就利用转移价格使子公司扩资,从汇率中牟利。由此可见,转移价格已成为跨公司弥补外部市场结构性和交易性缺陷的重要措施,它既是跨国公司建立内部市场的重要手段,又成为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强大支撑点,为其最终获取高额利润起了重大作用。
第三,在无形资本运作方面,内部贸易可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对技术的垄断是跨国公司的特有优势,也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的技术产品在公司外部交易的话,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摹仿而受损失。内部贸易就可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有助于公司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和竞争能力,实现全球利益的最大化。实践证明,实行内部贸易与公司拥有的技术水平有关,其技术水平越高,内部贸易的比重就越大。据邓宁教授研究,母公司内部出口贸易在总出口中的比重,计算机工业为91.3%,石油工业为51%,汽车工业为62.4%,电子工业为36.5%,纺织业为12.8%,食品业为9.8%。
第四,在人力资本管理方面,内部贸易解决跨国公司内部相对利益中心之间交换的矛盾,有利于公司高层人才的稳定。跨国公司的各个子公司虽然隶属于同一母公司,但各子公司又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即使是从母公司的全球战略的大局出发也应考虑到各个主体的利益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维持整个公司的凝聚力。因此,在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换过程中就不能以利益的完全一致性为基础进行无偿调拨,而必须采取贸易形式,通过内部市场机制满足各方的经济利益,以解决内部经济利益的矛盾。
第五,在追求风险最小化方面,内部贸易降低了外部市场造成的经营不确定风险,有利于跨国公司实行计划管理。完全受市场自发力量支配的企业经营活动面临诸多风险,如投入供应数量、质量、价格等不确定,以及不同生产工序和零部件由独立企业承担带来的协调问题等。公司内部贸易可以大大降低上述的各种经营不确定性,使公司的商品数量、商品结构以及地理流向都服从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计划、生产投资计划、市场营销计划和利润分配计划,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外部环境的要求,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内部贸易的负面效应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内部贸易在跨国公司资本运营中的作用功不可没,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其中包括:
第一,转移价格的定价机制改变了价格作为市场信号的贸易秩序。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产品、服务、资金时,人为地调高或调低价格与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市场自由竞争赖以存在的供求调节价格的价格机制,破坏了国际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之间的联系。因此,内部贸易减弱了价格作为市场信号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原本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贸易秩序。
第二,转移价格往往损害了东道国的利益。由于内部贸易采用转移价格手段,达到跨国公司的特定目标,如将资金调出东道国,规避东道国的税收,绕过东道国的关税壁垒等。据有关部门的数字表明,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亏损高达40%以上,有些地区甚至达到75%,因此许多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无利可分,甚至连年亏损。令人深思的是这些企业的外方却不断增资,合理的解释只可能是这些企业的外方通过“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侵吞了中方的收益,实现了“虚亏实盈”、“中亏外盈”。可见,跨国公司通过转移价格侵吞了东道国合资方的利润,减少了东道国的税收收入。
第三,内部贸易降低了东道国引进外资的关联效应。很多东道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力引进外资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跨国公司的投资带动上游产业或下游产业的发展。然而跨国公司从全球战略出发,有时宁可高价进口国外关联公司的原材料、半成品,因而降低了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例如,某合资企业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阿苯达唑,国内许多厂家均能生产,而且产品质量很好,但该企业的合资外方却拒绝使用高质价廉的国产原料,而高价从其他国家的子公司进口。
第四,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使国际关系复杂化。一方面,跨国公司通过内部贸易侵占了东道国的利益,破坏了东道国的投资声誉,而且使东道国在制定外经贸政策时左右为难;另一方面,内部贸易中的返销假活动使得进出口国地位改变,改变了双方的贸易差额。不利于东道国的国际收支改善。这些矛盾显然会造成国际经贸关系复杂化。例如,美国以巨额贸易逆差为由向其贸易伙伴施加压力,如要求日本开放市场、汇率升值;要求中国开放市场等。

由此可见,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一把“双刃剑”。如何运用好这把“双刃剑”已引起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例如美国、法国、日本等拥有大量对外直接投资的发达国家都已制定出专门法规,限制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作用。发展中国家与跨国公司打交道的时间短,缺乏经验,要管制转移价格就比较困难。目前发展中国家应该从完善法令、法规入手,加强对外资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并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有关国家的税率差别,了解国际市场同行业利率水平,及时发现问题,以对跨国公司转移价格进行限制,扬长避短,为我所用。
应对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
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传统的贸易格局,使国际贸易关系复杂化。
首先,由于内部贸易采用转移价格手段,达到跨国公司的特定目标、如将资金利润调出东道国、逃避东道国的税收、绕过东道国关税壁垒等等,使东道国利益受损。在现实中,跨国公司母国常常是发达国家,而东道国常常是发展中国家,因而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使发展中国家利益受到侵害,导致双方国家贸易关系紧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逃税、利润转移等“特殊功能”,使得东道国在制定对外经贸政策时左右为难:一方面为吸引外来资金与技术,必须有鼓励和优惠的外来投资政策;另一方面为了要减少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给本国带来的侵害,又不得不对外资制定加以限制的政策。
其次,使世界市场上通过传统的“自由市场”按照公平条件进行的交易所占比重不断减少,而通过所谓的“封闭”市场进行的交易则日益扩大。跨国公司利用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在国际生产中实行分工协作,推行制造部件、集中装配、定向销售的经营策略,使得跨国公司对全球性生产与交换的管理性加强,其内部市场已构成世界市场中封闭市场的重要一部分。此外,内部贸易一方面使跨国公司自身的竞争力大大提高,垄断实力大大增强;另一方面,它又使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局外企业在垄断竞争的世界市场中更难以立足。

货物跨境贸易是什么意思?

货物跨境贸易指的是一种国际贸易方式,即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跨国流通和贸易。这种贸易方式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进口和出口,主要涉及货物的交付、支付和运输等方面。货物跨境贸易在全球化背景下越来越普及,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加强各国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货物跨境贸易具有较高的贸易效率和灵活性,其主要特点在于:一方面,它可以扩大市场,加大进出口贸易,为国家或地区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和经济收益;另一方面,货物跨境贸易可以提高商品质量和品牌意识,促进技术创新和竞争,有助于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货物跨境贸易虽然带来了各种好处,但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如:货物检验、监管和运输等环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存在较高的成本和风险;贸易规则和政策不统一,导致各国或地区之间的贸易摩擦和矛盾增多;此外,货物跨境贸易还存在着一些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得到有效的应对和解决。因此,货物跨境贸易发展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规则,加强合作和沟通,以促进全球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贸易的基本类型和特征是什么

国际贸易范围广泛,性质复杂,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主要的分类有七种:
  1、按商品流向划分: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复出口、复进口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出口贸易是指一国把自己生产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又称输出贸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外销而输往国外,则不计入出口贸易的统计之中,如运往境外使馆、驻外机构的物品,或者携带个人使用物品到境外等。
  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进口贸易是指一国从国外市场购进用以生产或消费的商品,又称输入贸易。如果商品不是因购入而输入国内,则不计入进口贸易。同样,若不是因购买而输入国内的商品,则不称进口贸易,也不列入统计,如外国使、领馆运进自用的货物,以及旅客携带个人使用物品进入国内等。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某种商品从甲国经由乙国输往丙国销售,对乙国来说,这项买卖就是过境贸易。在过境贸易中,又可分为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直接过境贸易是指A国的商品进入本国境内后不存放 海关 仓库而直接运往B国;间接过境贸易是指A国的商品进入C国境内后存放仓库,然后再运往B国。在过境贸易中,由于本国未通过买卖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因此,过境商品一般不列入本国的进出口统计中。
  转口贸易(Entreport Trade)是指本国从A国进口商品后,再出口至B国的贸易,本国的贸易就称为转口贸易。转口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转口运输,即货物从A国运入本国后,再运往B国;另一种方式是直接运输,即货物从A国直接运往B国,而不经过本国。
  复出口(Re-export) 从国外输入的商品,没有在本国消费,又未经加工就再出口,称作复出口或复输出。如进口货物的退货、转口贸易等。
  复进口(Re-import)输往国外的商品未经加工又输入本国,则叫做复进口或再输入。产生复进口的原因,或者是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是商品销售不对路,或者是国内本身就供不应求。从经济效益考虑,一国应该尽量避免出现复进口的情况。
  2、按商品形态划分: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有形贸易(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买卖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有物质形态的商品(如粮食、机器等)的交换活动。为了便于统计和分析,联合国秘书处于1950年公布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简称SITC)。1960年、1975年、1985年还分别对其作过三次修订。在这个标准分类中,把有形商品分为10大类(Section)、67章(Division)、261组(Group)、1033个分组(Sub-group)和3118个项目(Item)。SITC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有形贸易商品。每种商品都有一个五位数的目录编号。第一位数表明类,前两位数表示章,前三位数表示组,前四位数表示分组,五位数一起表示某个商品项目。例如,活山羊的标准分类编号为001.22。其中,0表示类,名称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0表示章,名称为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01表示组,名称为主要供食用;001.2表示分组,名称为活绵羊及山羊;001.22表示项目,名称为活山羊。
  无形贸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买卖一切不具备物质形态的商品的交换活动,例如运输、保险、金融、文化娱乐、国际旅游、技术转让、咨询等方面的提供和接受。无形贸易可以分为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一般来说,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s)是指提供活劳动(非物化劳动)以满足服务接受者的需要并获取报酬的活动。为了便于统计,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把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方式:(1)过境交付,即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即在一国境内向来自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提供服务;(3)自然人流动,即一国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方式在其他国家境内提供服务;(4)商业存在,即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其他国家境内以各种形式的商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技术贸易(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de)是指技术供应方通过签订技术合同或协议,将技术有偿转让给技术接受方使用。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有一个鲜明的区别,即有形贸易均需办理 海关 手续,其贸易额总是列入 海关 的贸易统计,而无形贸易尽管也是一国国际收支的构成部分,但由于无须经过海关手续,一般不反映在海关资料上。但是,对形成国际收支来讲,这两种贸易是完全相同的。
  然而,无形贸易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已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的贸易额在最近几年接近于国际商品贸易额的1/4。不少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额已占其出口贸易额的相当比重,有的(如美国)已达一半左右。近年来,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有形贸易的增长速度,且继续保持着十分强劲的势头。特别是乌拉圭合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把服务贸易纳入国际贸易的规范轨道,逐步实现自由化。这将促使各国进一步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我国提出的发展大经贸的工作思路,实际上就强调了发展无形贸易的重要意义。
  3、按境界标准划分:总贸易和专门贸易。这是由于国境和关境不一致所产生的统计标准。
  总贸易(General Trade)是以国境为标准统计的进出口贸易。凡因购买输入国境的商品一律计入进口,凡因外销输出国境的商品一律计入出口。总贸易可以分为总进口和总出口。总进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国境进口的总额。总出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国境出口的总额。将这两者的总额相加,即总进口和总出口之和,称作总贸易(General Trade)额。世界上某些国家,如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采用总贸易方式来统计。
  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是以关境为标准统计的进出口贸易。凡因购买输入关境的商品一律计入进口,凡因外销输出关境的商品一律计入出口。专门贸易可以分为专门进口和专门出口。专门进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关境进口的总额,专门出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关境出口的总额。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额就是专门进口额与出口额的总和。这样,外国商品直接存入保税仓库(区)的一类贸易活动不再列入进口贸易项目之中。显然,专门贸易与总贸易在数额上不可能相等,但两者都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时(如一年)对外贸易的总额。世界上某些国家,如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士等,采用专门贸易方式来统计。
  各国都按自己的统计方式公布对外贸易的统计数据,并向联合国报告。联合国公布的国际贸易统计数据一般注明总贸易或专门贸易。过境贸易列入总贸易,不列入专门贸易。
$page$  4、按贸易关系分: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
  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直接从生产国(出口国)销往消费国(进口国),不通过第三国转手而进行的贸易,这两国之间的贸易称为直接贸易。
  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从生产国销往消费国中通过第三国转手的贸易。对生产国和消费国来说,开展的是间接贸易;而对于第三国来说,则进行的是转口贸易。
  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的区别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是否经过第三国(中间国)为标准,而与运输方式无关。直接贸易可以是生产国的商品通过第三国转运至消费国,间接贸易可以是生产国的商品直接运往消费国。
  5、按贸易国数目划分:双边贸易、三角贸易和多边贸易
  双边贸易(Bilateral Trade)是指两国政府之间商定的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下的贸易。两国政府往往通过签订贸易条约或协定来规定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要求两国在开展贸易时必须遵守贸易条约或协定中的规定。双边贸易所遵守的规则和调节机制不适用于任何一个签约国与第三方非签约国之间开展的贸易。例如,在《中美贸易条约》下开展的中美贸易就是一种双边贸易。
  多边贸易(Multilateral Trade)是指在多个国家政府之间商定的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下的贸易。同样,多个国家政府之间也需要通过签订贸易条约或协定来规定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而且这些贸易规则和调节机制也不适用于任何一个签约国与其他非签约国之间的贸易。例如,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国家所开展的贸易就属于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划分:自由结汇贸易和易货贸易
  自由结汇贸易(Free-Liquidation Trade)指的是以国际货币作为清偿手段的国际贸易,又称现汇贸易。能够充当这种国际支付手段的,主要是美元、英镑、马克、法郎和日元这些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反之,以经过计价的商品作为清偿手段的国际贸易,则称易货贸易(Barter Trade),或叫换货贸易。它的特点是,进口与出口直接相联系,以货换货,进出基本平衡,可以不用现汇支付。这就解决了那些外汇匮乏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困难。加上现在各国之间经济依赖性加强,有支付能力的国家有时也不得不接受这种贸易方式,因此,易货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十分兴盛,大致已接近世界贸易额的1/3。
  必须注意,倘若两国间签订了贸易支付协定,规定双方贸易经由清算帐户收付款,则一般不允许进行现汇贸易。因此,从清偿工具的角度看,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际贸易。
  7、按经济发展水平划分:水平贸易和垂直贸易
  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的国家之间开展贸易活动,叫做水平贸易(Horizontal Trade)。例如,北北之间、南南之间以及区域性集团内的国际贸易,一般都是水平贸易。相反,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之间的贸易,称为垂直贸易(Vertical Trade)。这两类国家在国际分工中所处的地位相差甚远,其贸易往来有着许多与水平贸易大不一样的特点。南北之间贸易一般就属此类。区分和研究这两者的差异,对一国确定其对外贸易的政策和策略具有重要作用。

个体商户如何进行跨国贸易

外贸一般流程主要包括:
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